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经初步审核,拟对下列个人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
包兴宇、张霄腾、张宇飞、杨增辉。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1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纪检室联系,联系电话:0471-5181303。
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