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和林格尔新区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呼和浩特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建设,打造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性平台,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办法(2022-2025)》和《呼和浩特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在全市组织实施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标
组织实施1个国家级、3个自治区级和6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示范项目,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示范项目经费。
二、申报条件
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示范项目要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办法(2022-2025年)》相关规定条件。申报市级示范项目要符合《呼和浩特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条件。申报的示范项目要突出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三、推荐名额
每个旗县区(开发区)可推荐1个国家级或自治区级示范项目,1个市级示范项目。
四、推荐程序
各旗县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和林格尔新区党群工作部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结合推荐名额、申报单位条件要求,严格审核把关,择优确定示范项目候选单位。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3份和电子版光盘)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国家级(自治区级或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三)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报告;
(四)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的企业或职业培训机构有关情况说明;
(五)技能大师身份证、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复印件。
六、专家评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共同对各地区、各部门推荐的示范项目候选单位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示范项目建设单位,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拨付建设项目资金。
七、相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审资格,且3年内不得申报建设项目,对已拨付的资金予以收回。
(二)严格执行项目经费使用范围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建账,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
(三)申报材料按要求统一装订成册,所提供证明、证件等材料复印件,需经推荐单位认真审核,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有效印章。
?
?
附件:1.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3. 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4. 呼和浩特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
?
虎扑体育_虎扑足球-社区*论坛-新闻频道_中华网虎扑体育_虎扑足球直播-社区*论坛-新闻频道_中华网??
2023年3月22日??????????
(联系人:孙永中,联系电话:518129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