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可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一)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如企业欠费,补缴后按规定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二)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21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控制目标。对30人(含)以下的小微企业,裁员率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20%。【裁员率按照企业上年度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月平均参保职工人数比较确定。上年度裁员率=上年度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上年度月均参保人数(采取四舍五入取整数的方法计算)×100%】;
(三)严重违法失信、2021年1月1日至今有过环保处罚的企业和僵尸企业不享受返还政策。
二、返还标准
大型及其他企业按照上年度(2021年)实际缴纳当年度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照上年度实际缴纳当年度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稳岗返还,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三、人力资源(劳务派遣)公司因人员情况复杂,需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接核实参保人员情况后返还。
四、审核发放
企业无需申请,失业经办机构将直接审核,经初审、复审、终审后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将资金返还到企业账户。
企业账户如进行变更,请及时与经办机构联系,确保稳岗返还资金及时到账。
五、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六、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471-5181249
和林格尔县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471-7181510
土默特左旗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471-8162627
托克托县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471-8564089
清水河县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471 7912874
武川县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471-882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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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宣)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