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3、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6、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7、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任伟霖 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联系新好农业仔猪扩繁场建设、白果风力发电场建设项目和华丰村。
邓洪均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联系九耕农业乌金猪繁育场、川北红岩港粮食现代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和会果村。
何 革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分管脱贫攻坚、扶贫开发(协作)、移民工作,联系牧康农业生猪产业化经营项目、新好农业仔猪扩繁场建设项目和山溪村。
何得民 党委副书记 负责政法统战工作,分管综治、司法、信访、维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民工服务保障等工作,联系坪林村和百花社区。
谯力珲 党委副书记 负责农村经济工作,分管乡村振兴、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等工作,联系亭子湖环湖旅游公路建设项目和红江村。
罗喜林 党委副书记 负责组织宣传工作,分管党建、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文化、工商联、档案、保密、“六个一”驻村帮扶等工作,联系金牛村和白果社区。
刘 健 党委副书记(挂职) 负责联系坪林村脱贫攻坚工作。
乐小冬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纪委、监委、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政风行风评议、作风效能、目标绩效管理、审计等工作,联系山溪村。
王振岚 党委委员、政法统战员 协助分管政法副书记工作,负责政法、统战、依法治理、民族宗教、外事侨务等工作,分管社会治理工作,联系照壁村。
韩 俊 党委委员、组织宣传员 协助管党副书记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干部人才、机构编制、老干部、调研信息、宣传思想、统一战线、政治协商、意识形态、驻村帮扶等工作,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长梁村。
秦 林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兼副镇长 协助分管政法副书记工作,分管人民武装、退役军人事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震减灾、人民防空、民政残联、增减挂钩、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社会事务等工作,联系增减挂钩项目、沙坝河加油站项目、红寨村和沙坝社区。
王志强 党委委员(挂职) 负责治安、交管等公安工作,协助分管政法副书记工作和项目工作。
赵 佳 副镇长、镇团委书记 负责行政审批、发改物价、节能减排、深化改革、卫生健康、财税金融、保险、妇女儿童、机关内务、国有资产管理、教育、体育、共青团等工作,分管党政综合与乡村振兴办公室、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镇财政所等工作,联系天星村。
林 海 副镇长 负责自然资源、林业、畜牧、项目投资、招商引资、经济商务、市场监管(食药安全)、以工代赈、红十字会、三江新区及红岩港建设等工作,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投资、国土、林业、畜牧兽医等工作,联系腾胜港航、三江新区办,联系九耕农业乌金猪繁育场项目、川北红岩港粮食现代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和华丰村。
蔡 勇 副镇长 负责城乡规划建设、城乡统筹、住房保障、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人居环境整治、能源电力、通信网络等工作。分管村建、交管、环保等工作,联系供电所、移动、电信、联通等单位,联系红岩至明觉至黑水塘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亭子湖环湖旅游公路建设项目、白果风力发电场建设项目、牧康农业生猪产业化经营项目和会果村。
张荣林 副镇长 负责农业农村、农经农技、水利、园区建设、粮食供销、亭子湖管理、河(湖)长制、统计年报、经济信息和科技等工作。分管产业融合办公室,联系青光村。